■ 議論風生
  裸泳裸曬者大可“裸自己的身”,追求自個的“房屋出租裸”權,但前提是不得妨礙他人的自由。
  三亞警方最近一定忙壞了。春節期間,三亞大東海被曝現裸曬裸泳行為。海南省委書記9日表示,絕不允新成屋許在公眾場所裸泳、裸曬,不聽勸阻的將進行拘留教育。繼而,三亞警方稱,將安排警力全天無縫隙值守,進行勸阻。據報道,昨日,58歲男子孫某因不聽規勸,成了裸曬被行政拘留第一人。
  據瞭解,該海灘出現裸泳裸曬並非始於今年,但近年來漸成規模。有些裸浴裸曬者是為了“用陽光浴治皮膚病”;也有的則是為了享受回歸自然的感覺。這看似堂皇,但公共海灘終究不是私家浴場。試想,如果游客帶著孩子在海灘上游玩,撞見成年裸曬者,那場景多婚禮顧問推薦尷尬。
  當然,也有人為其喊不平,認為這些人只是在海灘一角。但即便是海灘一角,也不能否認其公共場合屬性。還有人拿國外天體浴相提並論,問題是,國外天體浴場都有專門的功能指向,通常都在相對偏僻的地方,且有專業管理:周圍海灘還有信息提示標牌,以避免非天體愛好者誤入。像“天體文化(FKK)”發軔之地德國,FKK愛好者一展“天體”就須在特定區域、場所;而澳大利亞著名的合法天體海灘“Lady Bay Beach”,也隱藏在一個懸崖下麵,一般人搜尋行銷很難發現。這旨在保護天體浴者,也是對非天體愛好者的尊重。
  三亞沒專門的天體浴場,裸泳裸曬者和其他游客間很容易形成權利上的衝突。大東海的裸泳裸曬者,就僭越了群己權界萬利多製冰機。裸泳裸曬者大可“裸自己的身”,追求自個的“裸”權,但前提是不得妨礙他人的自由,畢竟別人也有“眼不見為凈”的權利。在公共場合“裸”,或許是對他人的視覺污染,理應遭到社會規則與輿論“製裁”。《治安管理處罰法》中就明文規定:猥褻他人,或者在公共場所故意裸露身體,情節惡劣的,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。
  可或許正因某些國人群己混淆,權責含糊,沒公私域意識,許多是非分明的事才變得糾纏不清。從這點上講,公共海灘上裸泳裸曬,跟有些人跳廣場舞如出一轍,都是罔顧常識——你可以想跳就跳,但不能“踩著別人的腳”。
  多些群己邊界意識,別再把公共場合當做自家客廳。事實上,在沙灘上穿個泳褲之類的,又有何難?
  □陳方(媒體人)  (原標題:公共海灘裸曬僭越了群己權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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